----------------------------------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3日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于下午发布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23日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室内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Y201807-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6783612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 联系方式:李老师18743075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1767836124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201807-08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二.工程内容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2.2 最高限价:1523997元 2.3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2018年8月18至2018年9月17日,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报名期间)(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套(详见吉建招【2016】13号文),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09时30分整,地点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7430753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678361247 监 管 部 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431-87605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39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报名期间)(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宁静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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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北京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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