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3日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梨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23日
黑龙江省恒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梨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梨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项目编号:HXZX-2018-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182777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鹏 电话:25823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8182777017 代理机构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西山办富强委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环保咨询服务,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5).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山办富强委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4日起至2018年07月30日(节假日除外)9:00时到16:00时到黑龙江省恒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山办富强委)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鸡冠区西山办富强委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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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梨树 工程 资格 鸡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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