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2018年教师移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6) 投标人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2018年教师移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10-178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8-z951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初中笔记本电脑采购,1958台,预算13706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包件二:小学笔记本电脑采购,1475台,预算10325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交付地址:按甲方采购需求 6、交付日期:按甲方采购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24031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4031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23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30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被授权人身份证;4.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需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5.由本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及法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原件扫描件);6.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23 18:00:00至2018-07-30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与网上所需上传资料相同。所需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08室。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包件)(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宝山七村88号 | 地址: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 | | | 邮编:201900 | 邮编:200040 | | | 联系人:乔振杰 | 联系人:钱昱 | | | 电话:66593219 | 电话:13661555964 | | | 传真:66593219 | 传真:021-52137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