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
凡参加此次报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若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同时是小微企业;
(2)所投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不重复折扣。
(五)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但在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允许选择在节能清单之外的。
(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单内产品的,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按要求填写节能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审项
| 价格评审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审项
| 技术评审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审项
| 价格评审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审项
| 技术评审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审项
| 价格评审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审项
| 技术评审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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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即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加盖供应商公章。(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七)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按要求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审项
| 价格评审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审项
| 技术评审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审项
| 价格评审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审项
| 技术评审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审项
| 价格评审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审项
| 技术评审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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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即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①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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