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4日宿松县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宿松县S249(S213)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7月24日
项目编号:CG-AQSS-2018-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宿松县S249(S213)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PPP项目(二次)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宿松县S249(S213)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评价论证、实施方案已批复,本项目已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宿松县人民政府授权宿松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人: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2、项目地点:宿松县S249(S213)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地点为破凉镇、长铺镇、五里乡境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3、拟实施项目内容:路线起于G50宿松互通北移工程上跨桥终点,向南在曹家冲设置两座隧道,经方家老屋、桃源村,在光堂岭下穿安九铁路(此下穿高铁任务紧急,要求中标社会资本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并在10日内进场配合下穿高铁段的施工任务),于牌楼村与老宿复线(原S213)相交,向南沿老宿复线西侧至五里乡黎冲村,总用地为1120.3亩(74.68公顷),全长15.106公里。 4、合作范围: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 (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Transfer,DBFOT) (1)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涵、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 (2)投资建设: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以及后期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涵、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的维修及养护。 (3)运营、管理、维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涵、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沿线设施、绿化等。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83022.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5165.05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976.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0025.94万元,预备费为6855.11万元,建设期利息0万元(政府不支付此项费用,不纳入政府付费)。征地费用已包含在总投资内,本次要求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人指定账户先行垫付2000万元人民币(中标社会资本应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与其他候选单位谈判,确定中标社会资本),用于垫付前期征地费用,垫付数额的利息由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中标社会资本垫付征拆费用上限为10000万元,超过部分由政府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社会资本垫付征拆费应缴税费,由社会资本方自理),中标社会资本根据征地进度要求及时拨付实际发生的征地费用。 注:征地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为不可竞争费;政府授权实施机构完成支付审批手续确需支付的前期相关费用和政府已支付的前期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纳入政府付费,最终工程造价和总投资以审计为准。 6、本项目合理利润率:上限6.5%,年度折现上限6%。 7、合作期限:13年(3年建设期(含交工验收)+10年运营期)。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DBFOT运作方式,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即由宿松县人民政府(授权安徽宿松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宿松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授权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 ,政府通过支付服务费的方式使项目公司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本项目授权经营期为10年(不含建设期3年),在授权期限结束后将项目整体资产移交给宿松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 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16604.59万元),其中政府方10%(1660.46万元)和中标社会资本90%(14944.13万元)投入项目资本金。项目总投资除资本金投入之外,剩余80%的资金缺口由项目公司以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措。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且满足“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 银行授信额度不少 8 亿元人民币(按各家银行最高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不少于半年);银行存款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任一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以同一银行账号或不同账号同一日开具的存款证明为准);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或中标待建工程; 4、 业绩要求: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接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PPP模式的业绩(类似项目指8亿及以上PPP公路工程)(PPP模式包括BOT、BTO、TOT、BOOT、ROT、BOO等模式,BT或代建项目均不视为PPP项目),企业PPP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已签署的PPP项目合同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提供至少 1个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1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有效的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二)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2)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符合本文件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以联合体中牵头人施工企业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申请、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申请、投标。 (三)信誉要求: (1)申请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申请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申请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4)申请人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③申请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申请人在申请文件资料中须出具无第(1)、(3)、(4)等三种情形的书面承诺。申请人指联合体各方或独立申请人,上述(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累计计分。 五、资格预审方法及潜在申请人的确定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招标阶段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投标邀请函(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特别告知:本项目分两个阶段采购。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阶段:公开招标。未参加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的或虽参加第一阶段资格预审,但未入围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第二阶段的公开招标。 3、采购人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8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网上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才能办理网上报名。请各申请人及时完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入库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1102/)上的《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注:已注册成为会员的单位不需再注册,但单位相关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更新)。 (2)已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单位的申请人(供应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项目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后根据系统提示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3、届时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8月1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发布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1102/)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继伟、张志明 电话:18005560688/13865181999/0556-7839089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慧、梁露 电 话:18133638466、18805514666 邮 箱: 1079865725@qq.com 日期:2018年7月24日
来源:安徽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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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政府 工程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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