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南路(张杨路-栖霞路)道路大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筛选条件:投标人的信用:企业信用评分需≥70.3分(含70.3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南路(张杨路-栖霞路)道路大修工程 2、招标编号:CGXQ-01-201807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802PD0308C01) 3、预算编号:01-18-2212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层式铣刨加罩11431平方米、二层式铣刨加罩14244平方米、局部补强加面层加罩3433平方米侧石翻排540米、平石翻排2695米、人行道改造260平方米、窨井调换82个、人行护栏更新100米和标志标线等 5、交付地址:浦东南路(张杨路-栖霞路) 6、交付日期:开工后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694100.00元(国库资金:5694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报名单位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由被授权代表人携带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4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备注:1)各报名单位携带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和地址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未领或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不发售招标文件;2)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本项目双休日正常领取招标文件(请提前电话预约)。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携带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凭证原件;3)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之间内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原件,须加盖公章;4)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员情况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城市管理署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浦东新区苗圃路568号 | 地址:潍坊路357号3楼 | | | 邮编:200135 | 邮编:200122 | | | 联系人:陆老师 | 联系人:严凌红 | | | 电话:58213216 | 电话:583007778029 | | | 传真:58219441 | 传真:583006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