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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25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7月25日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RJ[2018]023 (2)项目名称: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采购预算: 2203.46万元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 (3)类别: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证) 4、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起至2018年8月1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资格资料审查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 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齐全且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是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投标人近3年内(竣工验收日期在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2000万以上(含2000万)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4、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一致,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相应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员工。6、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7、外省来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打印企业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8、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领取。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未按要求提交,概不接收。 四、投标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0:0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开标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资本大厦3号楼8楼801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彭锋斌联系电话:18007129155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虎 联系电话:15071198112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资本大厦3号楼8楼801室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来源:湖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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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工程 黄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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