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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25日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午发布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等4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25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等4村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等4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0713-GC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王权13604388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等4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71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等4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等4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共分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弓棚子镇井泉村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45.4184万元;二标段为大林子镇七家子村排水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46.2325万元;三标段为永平乡福宁村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45.4184万元;四标段为更新乡五家村水泥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46.1105万元。 2.3 建设地点:一标段为弓棚子镇井泉村;二标段为大林子镇七家子村;三标段为永平乡福宁村;四标段为更新乡五家村。 2.4 计划工期: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10月24日,共计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申请人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或同类业绩。 3.2 一、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二、四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二、四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二、四标段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重复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二、四标段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委会 联系人:王权 电话:136043880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部门: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3.17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扶余市弓棚子镇井泉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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