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5日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上午发布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朝阳区卫计局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7月25日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卫计局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朝阳区卫计局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 项目编号:JTZB2018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迎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王学东 0431-851093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迎 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朝阳区卫计局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TZB201810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朝阳区卫计局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资金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朝阳区卫计局医疗设备采购第一包。(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范围:设备制造(采购)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1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 采购预算金额:1868800元。 2.6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供应商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货物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8)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王学东 电 话:0431-8510936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迎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2018年7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8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供应商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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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区 招标 医疗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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