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5日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PPP(第一批)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公告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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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论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准备就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PPP(第一批)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7月24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论证会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PPP(第一批)项目(项目编号:GXTC-1828075)。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三、采购预算:289964.7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四、论证小组成员: 阮国强、张泳雄、萧洁虹、蔡哲辉、曾勇。
五、论证会议基本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论证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
会议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不带倾向性的介绍项目的概况,简单阐述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详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标标准及办法、PPP合同等进行审查,并就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讨论,确保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竞争。招标文件总体可行,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参数、评标标准及办法和PPP合同等内容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不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总体修改意见详见招标文件论证意见表。
招标文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0-2637847
联系地址: 江门市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020-83180883
传真: 020-83183022
E-mail:ryu_03@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邮编: 510030
七、论证公告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出建议的,可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PPP(第一批)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论证意见表及合同)点击打开链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来源: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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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道路 工程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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