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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饶河县教育体育[2018]局幼儿园空气净化机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26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饶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空气净化机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饶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空气净化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DHZB-HLJ-181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46948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饶河县 联系方式:朱先生13846948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451-82418096转810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招标内容。3、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三、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饶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空气净化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饶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空气净化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DHZB-HLJ-18186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专项资金(预算金额为41.36万元人民币) 四、竞争性谈判内容: 共一包:设备采购 用途:幼儿园空气净化机及滤网设备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空气净化机22台,滤网110个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滤网每年更换一批(一批22个),共更换5年) 。 交货地点:饶河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5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八、谈判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报价。 九、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8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递交人身份证原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单位: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饶河县 电话:13846948068 联系人:朱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 邮政编码:150008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418096转8103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4694806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1.3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5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饶河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空气净化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DHZB-HLJ-18186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专项资金(预算金额为41.36万元人民币) 四、竞争性谈判内容: 共一包:设备采购 用途:幼儿园空气净化机及滤网设备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空气净化机22台,滤网110个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滤网每年更换一批(一批22个),共更换5年) 。 交货地点:饶河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
来源:黑龙江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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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幼儿园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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