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6日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上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兴宁区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招标公告7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宁区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兴宁区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5)2018084GX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76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厢竹大道63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1-32906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1-280765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兴宁区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辖区经营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在南宁市注册或在南宁市注册有市级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拟对 兴宁区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宁区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FC(5)2018084GXN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兴宁区机关单位的各类公务车辆2018~2021年度的保险定点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3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06)1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辖区经营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在南宁市注册或在南宁市注册有市级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2018年7月26日起至2018年8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2182862、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1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15日09时30分在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厢竹大道6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329068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65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807659 传真:0771-280765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290927 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7月2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06)1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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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兴宁 招标 南宁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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