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李惠利中学的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ZJZC-182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内容、项目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预算-人民币 | 1 |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物联网节能管理系统项目 | 根据教学楼的布线情况以楼层 或教室为单位进行智能化控制 | 60万 |
三、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递交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8月0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真和大酒店旁);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 (1)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3@126.com)至我司。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五、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询标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评标室/洽谈室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采购单位名称: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联系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络方式:联系人:蒋女士、戴先生 联系电话: 0574-27820697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tender03@126.com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