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30日龙川县教育局于下午发布龙川县特殊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30日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 龙川县教育局的委托,对 龙川县特殊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807-026-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特殊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6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5日自行前往安装现场勘察(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前往采购单位),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盖章确定,并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30日 至 2018年08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62-689683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老师 | 联系电话:0762-675344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 |
| (三)采购人:龙川县教育局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老隆镇先烈路26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
来源:广东龙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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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中标 龙川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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