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30日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于下午发布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公开招标公告7月30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 项目编号:YC18334019(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5070号 联系方式:崔明:15526741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项目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车辆维修二类资质等级及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3.2要求投标人在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周围7公里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维修地点;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财务审计报告;3.4具备近三年连续有效的完税证明;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单位购买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3.8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资料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18334019(CG) 1. 招标条件 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已经获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采购。 2.2项目概况:为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小型车及部队特种车辆维修提供服务。 2.3服务地点: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7公里范围以内。 2.4服务期限:1年。 2.5服务承诺:优质服务。 2.6入围单位:3家。 2.7其他:本项目总维修费用约50万元/年,本次招标为定点维修入围采购,招标人不承诺每个入围单位可承接到的维修工作数量和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项目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车辆维修二类资质等级及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 3.2要求投标人在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周围7公里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维修地点;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财务审计报告; 3.4具备近三年连续有效的完税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单位购买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3.8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7栋15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车辆维修资质证书; (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5)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完税证明;(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6)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7)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所有人证明) (7)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5070号 联 系 人: 崔明 电 话: 15526741711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431-8190569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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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吉林省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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