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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0日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于下午发布南沙区水文遥测系统高程基准点校准及外江堤围(含穿堤建筑物)复测项目、低空航摄正射影像项目招标公告7月30日

时间:2018-07-30 15: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9924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30日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于下午发布南沙区水文遥测系统高程基准点校准及外江堤围(含穿堤建筑物)复测项目、低空航摄正射影像项目招标公告7月30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30日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于下午发布南沙区水文遥测系统高程基准点校准及外江堤围(含穿堤建筑物)复测项目、低空航摄正射影像项目招标公告7月30日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 南沙区水文遥测系统高程基准点校准及外江堤围(含穿堤建筑物)复测项目、低空航摄正射影像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807-108126-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水文遥测系统高程基准点校准及外江堤围(含穿堤建筑物)复测项目、低空航摄正射影像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5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1

南沙区水文遥测系统高程基准点校准及外江堤围(含穿堤建筑物)复测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人民币230万元

2

低空航摄正射影像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人民币45.8万元


备注: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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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大地测量(或工程测量)和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提供证书复印件)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或经营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当仅能提供复印件时,其二维码须能正常识别(原件备查);

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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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31日 至 2018年08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F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唐小姐联系电话:020-85262454-81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991041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59号7F房
联系人:陈柳华联系电话:020-85262454
传真:020-85262454邮编:510620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
联系人:赵方圆联系电话:020-39910989
传真:020-84985443邮编:511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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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广州   资格   招标   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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