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76号 联系方式:0533-3012565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普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02号 联系方式:0533-6217863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ZCCGGK-201815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 |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所报车辆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所报车辆所在页的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 540000.00元 |
三、采购需求:已发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31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淄博普惠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02号)。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述证件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普惠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02号40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普惠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02号402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33-621786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产品 (2)小型和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布人:淄博普惠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