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31日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于上午发布衡水滨湖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7月31日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滨湖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衡水滨湖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XZB-2018-0035-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振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8-21002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联系方式:张晓璐 0318-22227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振阳 0318-2100216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A包:衡水滨湖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及入户调查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 B包:衡水滨湖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技术支持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 | 采购用途: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 预算金额:240.00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滨湖新区 |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普查成果符合《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且通过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 A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或环境检测服务的。B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或环境检测服务的。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5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的查询为准。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依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污普(2017)11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同一区域内的入户调查、现场监测和质量评估不应该委托给同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根据采购内容,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同时参加A和B的投标,但是每个投标人按A、B顺序只能中一个标包,投标单位中标后,下一个标包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衡水市南环路128号))四楼报名受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路12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2、招标文件获取 2.1 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2网上注册成功并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套携带至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衡水市南环路128号))四楼报名受理窗口: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8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的查询页。 2.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4、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衡水市南环路128号))四楼报名受理窗口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 开标地点: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路128号) 项目联系人:秦振阳 联系方式: 0318—2100216 传真电话:0318—8188111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5892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河北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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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衡水 河北 招标 衡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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