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显示屏、音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地 址:费县建设路中段 联系方式:0539-5051526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城新区紫晶大厦2019室 联系方式:13953916819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显示屏、音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QDXDCGXM201800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 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显示屏、音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 见采购文件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2、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3、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4、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网上报名。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 198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8月02日-2018年8月0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报名合格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具有可扫描二维码的有效的新版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7年全年度至2018年6月份,,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建筑专业);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提供有效注册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提供有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证明(2017年全年度至2018年6月份,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原件、复印件留存)。 6、近两年类似工程证明一份,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合同需网上可查(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8、网上报名回执单;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显示屏、音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报名材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报名材料。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8月02日-2018年8月08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3日14时00分至2018年8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1395391681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9000元;投标企业在2018年8月23日14: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发布人:费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