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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1日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建安区纪委监察委谈话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日

时间:2018-08-01 14: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0641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01日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建安区纪委监察委谈话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1日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建安区纪委监察委谈话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纪委监察委谈话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8〕36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设备、谈话室对讲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42495.91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北段)

(八)进口产品:不允许。

(九)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

(二)开标时间:2018年822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地点: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 4165室。

(四)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同时发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北段

项目负责人:张建军

电   话: 13949835339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南50米

项目负责人:郑晓光

联系电话:13569917698

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来源:河南许昌市建安区监察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电子   项目   许昌市   投标文件   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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