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1日晋安区综治办于上午发布晋安区综治办综治网格化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日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安区综治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安区综治办综治网格化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晋安区综治办综治网格化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11]FZCS[GK]2018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高 项目联系电话:137069665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安区综治办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方式:小高137069665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1-2806284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晋安区综治办委托,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11]FZCS[GK]2018001-2、晋安区综治办综治网格化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111]FZCS[GK]2018001-2 2、项目名称:晋安区综治办综治网格化平台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964990 | 19299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7)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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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10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25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31 09:00,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6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晋安区综治办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人姓名:小高 联系电话:13706966570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1-2806284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05-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4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7:30 至 2018年05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晋安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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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设备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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