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2日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于上午发布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SH578-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食堂2018-2021年委托经营权招租8月2日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食堂2018-2021年委托经营权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食堂2018-2021年委托经营权招租 项目编号:GW2018-SH5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11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食堂2018-2021年委托经营权招租,三年。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三)投标人应为餐饮公司或拥有餐饮公司的投资公司,并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投标人必须从事餐饮经营管理五年以上。(五)投标人有存在无证经营、有发生过食物安全事故(包括立案未结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劳务、债务纠纷,在以往经营活动中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六)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七)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1日 19:05 至 2018年08月2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采购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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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厦门 项目 中学 中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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