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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03日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8月3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XTC-1868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林省集安市 项目联系电话:王玮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集安市东盛北街95号 联系方式:王玮 0435-6185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王建 0431-8185289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XTC-1868120 一.招标条件 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以集发改字[2018]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云峰发电厂供水、供暖、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工程; 2.2 工程规模:1~20#楼采暖、给水及室内排水工程、部分道路及园林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建设地址:集安市电厂街;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8年9月1日开工,至2019年9月1日竣工;共计36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外埠建筑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购买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7.被授权人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4日09时30分,地点: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2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集安市东盛北街95号 联系人:王玮 联系方式:0435-618510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联系人:董雪飞、王建 电 话:0431-81852896 监督人:集安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8月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93.19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2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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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工程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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