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3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新雅街2018年道路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3日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新雅街2018年道路管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807-105912-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雅街2018年道路管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46,800 四、采购数量:1个/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选取新雅街2018年道路管养项目的供应商。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其他服务)。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前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半年内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原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等文件复印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复印件; (3)、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提供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打印出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是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 2、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3、如为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的(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或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04日 至 2018年08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凤馨 |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世杰 | 联系电话:020-3685981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
|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雅源中路18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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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花都 道路 广州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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