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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南安市粮库新装400(2018)kVA变压器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3日
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粮库新装400kVA变压器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南安市粮库新装400kVA变压器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YFCGZ20181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 地址: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 联系方式:许先生 联系电话:136007066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0595-28096567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2)所谈判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谈判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近三年无诉讼案件、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4)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提供谈判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有效复印件;(6)谈判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7)谈判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肆佰叁拾陆元整(¥298436.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谈判视为无效谈判;(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9:31 至 2018年08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9.843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即日起至2018 年8月16日17:30前缴纳,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需要电子文档或邮寄的加50元,售后不退。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9:34 至 2018年08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的委托,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南安市粮库新装400kVA变压器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FJYFCGZ201814-2 二、招标项目名称:南安市粮库新装400kVA变压器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现场勘察:谈判人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 五、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 (2)所谈判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谈判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近三年无诉讼案件、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 (4)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提供谈判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有效复印件; (6)谈判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 (7)谈判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肆佰叁拾陆元整(¥298436.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谈判视为无效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获得采购文件的办法:即日起至2018 年8月16日17:30前缴纳,到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需要电子文档或邮寄的加5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8月17日上午09:30 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时间:2018 年8月17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九、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为: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定于谈判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 十、采购单位: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 采购人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600706681 监督单位:南安市商务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8059680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8097500 联系电话:杨先生 电 话:0595-28096567 电子信箱:fjyfzb@126.com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帐 号:35050165425600000032 十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谈判人应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帐 号:595901544310301 户 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福建南安市储备粮中心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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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福建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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