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DSA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9-4)。(2)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投标设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DSA 2、招标编号:0613-1841240525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613-184124052596) 3、预算编号:07-18-11543,07-18-115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DSA、数量:1套、采购限额:900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 6、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使用科室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或60美元,中国境内邮购另加邮资60元人民币,中国境外邮购另加邮资60美元,售后不退。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账号:31001550400055646341;账户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SWIFT CODE: PCBCCNBJSHX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901-903号 |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 | | 邮编:200031 | 邮编:200060 | | | 联系人:周翔宇 | 联系人:周兆阳 | | | 电话:64535555 | 电话:32557752 | | | 传真:021-64535555 | 传真:325572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