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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06日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青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重1)QXCG2018F027公开招标公告8月6日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重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青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重1) 项目编号:QXCG2018F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华隆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财政局审批编号:QXCG2018F027),现就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的青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青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服务采购(重1) 二、项目编号:QXCG2018F027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146万元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服务基本内容及简要描述 | 南宁市青秀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配套宣传服务及入户调查 | 1项 | 146 万元 |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做好青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污普办〔2018) 3 号)文件精神,按照坚持公开、注重能力实绩和加强过程管理的原则选择第三方机构承担普查任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咨询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2018年8月10日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2018年8月10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上缴费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到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7502938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按规定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24日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www.qingxiu.gov.cn(青秀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李仕照;联系电话:13878608698,联系地址: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何志成、梁华隆;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2611898 传真:0771-2621868;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6208;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附件:采购需求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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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南宁市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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