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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教学仪器设备采购(2018)(GLZC2018-J1-18027-KLZB)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6日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8-J1-18027-K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8119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八巷1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邓站长 电话:0773-82163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3-81198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八巷32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8:08 至 2018年08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11时00分至11时30分前,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谈判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9 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C2018-J1-18027-KLZB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1 |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柒仟壹佰陆拾壹元壹角捌分 (¥407161.18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8月9日17时30分止。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8月9日17时30分止。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九、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均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10日11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11时00分至11时30分前,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谈判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9 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八巷19号 联系人:邓站长 电话:0773-8216371 传真:0773-821219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八巷3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3-8119818 传真:0773-8119818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212104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8月6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811981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0.716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8:08 至 2018年08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11时00分至11时30分前,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谈判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9 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来源: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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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广西 恭城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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