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届时请派代表人出席本招标开标会议仪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八、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分所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九、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00元,于2018年08月28日17时00分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分所 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58877840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十、 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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