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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8日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上午发布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8日

时间:2018-08-08 09: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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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2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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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8日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上午发布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8日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18-08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高宏彪 0431- 846422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0431-818151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08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采购预算:¥37.4465万元

2.3招标内容: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调试。

2.5供货期:从中标日期起20天。

2.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售后要求:质保一年 出现问题两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安装及维护保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项目的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6提供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7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设备生产厂商须具备本地(长春市内)化服务能力,在长春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拒绝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投标。

3.1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 08 日至2018年08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7) 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9)长春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30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高宏彪

联系电话:0431- 846422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3.4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安装及维护保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项目的能力。3.5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3.6提供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3.7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设备生产厂商须具备本地(长春市内)化服务能力,在长春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拒绝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投标。3.1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44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二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吉林   资格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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