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八月)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体育场庭院照明灯杆、雨排管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8月8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体育场庭院照明灯杆、雨排管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体育场庭院照明灯杆、雨排管工程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DZC20181682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体育场庭院照明灯杆、雨排管工程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体育场庭院照明灯杆、雨排管工程采购,预算:187,000.00元,控制价:168,300.00元,竞争谈判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所投产品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不低于服务期。 4、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需了解施工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施工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蔡宏伟 联系电话:13359611188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9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8月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371588 (史桢)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史桢 联系电话:0459-6371588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2,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1日9时30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下载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则该项目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如下: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史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71588 采购单位:大庆市体育场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27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宏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59611188 邮 编:163000 日期:2018年8月8日 项目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灯杆套装 | 5头荷花灯杆,高4米,材质为:压铸铝或钢制。 | 套 | 19 | 2 | 路灯光源 | 20W E27 | 个 | 500 | 3 | 灯头陶瓷底座 | 配备原有E27口灯用瓷底座 | 个 | 500 | 4 | 荷花灯罩 | 口径145mm,高380mm,宽350mm,材质:亚克力 | 个 | 250 | 5 | 花托花枝 | 配备原有破损杆体 | 个 | 300 | 6 | 雨排管 | 110 | 米 | 300 | 7 | 防水卷材 | 50 | 平方米 | 50 | 8 | 电缆 | YJV5*35 | 米 | 380 | 9 | 路灯杆电线 | BV2.5MM2 | 米 | 840 | 10 | 电缆施工费 | | 次 | 1 | 11 | 灯杆水泥底座施工费 | | 次 | 1 | | |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