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至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2.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