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垃圾渗滤液外运处理项目服务采购(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 |
| 采购编号:TAHP-2018-067 | 服务周期:20日历天 |
| 采购控制价:168万元 | 保证金:叁万整(小写:30000.00元) |
| 采购人: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先生0392-2168039 |
|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孙女士0392-2262733 |
| 监督部门: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唐先生0392-3386022 |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鹤壁市蔡庄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外运处理服务,渗滤液外运处理量1.5万吨。共一个合同包。 |
| 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企业;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期内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结果证明;4、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上年的财务报告(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5、 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上查询均需提供记录名单查询截图。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原拨付账户。2.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3.投标保证金须至少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下列任一账户:(1)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1074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 号:4024 9700 2016或(2)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010944600026000907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行 号:3134 9707 8006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注意:①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可以简写)!②为避免投标人(供应商)转错子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所投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5. 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6.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392-3362010。7.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投标人所投保证金于本次招标中有效。 |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7日8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日9时00分 |
|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
|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2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附件下载:【投标文件】;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情况的通知,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