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9日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上午发布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辉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9日
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度辉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8年度辉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JLZB2018-09(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琦 项目联系电话:15585405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辉南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孙琦 15585405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淑晶 0431-8523977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JLZB2018-09(FW)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8年度辉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用发【2018】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8年度辉南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2.2招标范围:以辉南经济开发区为评估对象,完成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依据评价结果,客观分析土地集约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明确成果应用方向,提出科学的对策建议; 2.3预算金额:46.5万元; 2.4服务期限:预计9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6项目实施地点:辉南经济开发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是已被准予在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地评估师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者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须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9日至2018年08月1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土地评估师资格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琦 联系电话:15585405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 联系人:杨淑晶 联系电话: 0431-8523977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是已被准予在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者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须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来源: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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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辉南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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