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和县交通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兴和县Y012北胜-钦宝营,Y013-一二罗公路养护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兴)财购准(2018)104号 采购文件编号: HZ-2018-07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兴和县Y012北胜-钦宝营,Y013-一二罗公路养护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411,99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到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1905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已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及开户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或者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凭证; (7)需提供企业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A4),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复印件恕不退还。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2018年08月16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 时,下午 — 5:00时到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到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1905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已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及开户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或者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凭证; (7)需提供企业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A4),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复印件恕不退还。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30日 开标地点: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枫景小区商务2号楼1905室 | | 邮政编码: | 010010 | | 联 系 人: | 马工 | | 联系电话: | 0471-3487589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 账    号: | 150848150531 | | 2、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 兴和县交通局 | | 地    址: |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北 | | 邮政编码: | 01365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1384749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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