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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方市人民检察[八月]院-室外LED显示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10日
海南鑫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室外LED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HNXS2018-T014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名称:室外LED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预算金额¥36.92万元,采购室外LED显示系统建设。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本项目是一般项目,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可自主经营,营业执照可不载明;(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2)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响应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 息。查询以本项目的响应时间为截止时间。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六、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8 月 10日至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海南鑫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请按本公告第五条列明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购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谈判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5日10 :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08月15日10 :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海南鑫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3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08月15日10 :00之前。 十、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电话:0898 25522829 代理机构:海南鑫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号楼B单元2003号房 联 系 人: 邹工
来源:海南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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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资格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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