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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8月10日

时间:2018-08-10 11: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华宁县人民法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3008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华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10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8月10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华宁县人民法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华宁县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0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8月10日

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CCG2018055H;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内容: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包括扩音系统、中控系统、显示系统、指挥平台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实施及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采购预算金额:¥497000.00元;

6.供货及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8.本项目采购过程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现场报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0810日至20180817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代理公司留存,原件备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五、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按以下账户从投标人的基本帐号转账或电汇交纳,并向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24059301040007629

联系电话:0877-5029123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00时。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00时。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八、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

1.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下载相关技术支持资料。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九、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2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师,0877-5018016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魏家山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李师,0877-2668961

日期:2018 年08月10日


来源:云南华宁县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玉溪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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