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1日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泉港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1日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港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泉港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AH2018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7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 联系方式:林先生135999879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张0595-225780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美仙山花苑二期20幢25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泉港区公共自行车租赁 系统(二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泉港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编号:FJAH2018015 二、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599987917 三、项目名称:泉港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自行车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服务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4)投标人投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声明(若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 (5)本采购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与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发布。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 2018年 8 月 10 日起至2018年 8 月 17 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 31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以现金或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帐号:3500 1998 5990 5250 1143-0002 收款人: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0595-68110005 十一、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帐号:7660110182600005205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美仙山花苑二期20幢2508室 E-mail:fjf4@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578088 联系人:小陈、小张 注:本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人应将纸质材料按规定时间送至开标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7:51 至 2018年08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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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租赁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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