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现就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环保运行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CBNB-20182172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四、预算金额:200万元 五、公告期限: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 日 六、项目内容及简要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环卫设施环保运行监管服务项目 | 预计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等要求,对全市环卫设施运营单位(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厂)、粪便处理厂等)环保运营情况开展监管,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环境监测,协助做好对全市环卫设施主管部门环保工作履职情况检查,以及协助做好其他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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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若在磋商当天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成交候选人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如供应商为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要求: 4.1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1”、“2”、“3”条规定; 4.2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必须含有社会区域; 4.3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副页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检测指标(若有缺项的,不得超过七项)。 4.4联合体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双方《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盖双方公章)。 5.本项目允许分包(仅限于供应商检测无资质项,且应提供分包单位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磋商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24 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娜0574-88090098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8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74-87191170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蒋海佳陈健戚鸿涛印莹 方芸史维方巧飞吕勇 电话: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391 十三、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四、其他事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未购买磋商采购文件者不得参加本次蹉商采购活动。 关于本次磋商的款项(或标书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账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