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4日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下午发布环境监测中心站-全省跨市界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4日
全省跨市界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全省跨市界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SGH-ZDJCZ-01 二.招标内容: 全省跨市界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三.采购预算及评分办法: 3.1.采购总预算141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3.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须携带原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1.2018年 8 月 15 日至2018年 8 月 21 日, 每日00:00-23:59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http://www.gsggzyjy.cn/)上在线免费获得; 6.2.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等业务。 注:若有问题,咨询电话:0931-2909277\377。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5 日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 八 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为2018年 9 月 5 日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9.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 :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 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 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保证金按参加项目标段(包)逐笔电汇,即分标段打款。 (四)办理保证金业务不熟的,请在开标前及时致电0931-2909190,0931-2909303 咨询,采取补救措施。 (五)关于交纳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 办理指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的情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环境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931-8682761 代理机构: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 联 系 人:吕文超 电 话:17748850300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14 日
来源:甘肃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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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甘肃 招标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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