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沂水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人:牛科长 联系方式:1586395011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8-09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203 预算金额:18万元 四、招标内容、数量 沂水县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具有《A 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2.时间:2018年08月16日-2018年08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票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4) 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备查。验证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4.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08月29日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9日10时00分 报价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8年08月28日10: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0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