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6日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于上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采购(项目编号:QXCG2018F166/FW(6)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采购 项目编号:QXCG2018F166/FW(6)2018172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黄工 联系电话:0771- 3225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 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营业范围包含“清洁”或“保洁”或“垃圾清运”或“物业”等相关内容)。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辆行驶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 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CG2018F166/FW(6)2018172G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从事青秀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许可资格单位采购。采购数量为1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无明确预算,具体金额由中标人与服务单位协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营业范围包含“清洁”或“保洁”或“垃圾清运”或“物业”等相关内容)。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辆行驶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 23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 凭“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良庆区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5480765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分标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分标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6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6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以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为准)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时必须提供))。 十一、网上查询网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0楼1023 采购人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3225160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48900 0771-2848933(传真) 3、监管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投诉电话:0771-5826232 4、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284890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8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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