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6日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于下午发布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公开招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项目编号:FCCG2018服字10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敬海 项目联系电话:158771701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152号 联系方式:张富文0774-7891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敬海 15877170104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太兴街5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1项,包括负责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组织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取得项目立项批复等。成果交付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文本编制并通过县级听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测绘甲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注册证书(省级或自治区级)的企(事)业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或土管)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须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文件中的测绘(测量)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的供应商;5、区外测绘单位必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诚信备案;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8服字107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1项,包括负责项目村民意愿调查、地形测量、土地清查、土壤检测、拆旧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组织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取得项目立项批复等。成果交付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文本编制并通过县级听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肆拾叁万叁仟元整(¥8433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八)《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 (九)《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测绘甲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注册证书(省级或自治区级)的企(事)业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或土管)类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须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文件中的测绘(测量)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的供应商; 5、区外测绘单位必须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诚信备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8月2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 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 17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4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为身份证明书),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4日09时30 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十一、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即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8月2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152号 联系人:张富文 联系电话:0774-789188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兴街59-1号 联系人:范敬海 电话/传真:15877170104、0774-5120512 3、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7896、0774-5268001 4、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12.1招标文件预公示和招标公告媒介: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zzfcg.com等网站上发布。 12.2相关说明:(1)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公示期为自发布预公示起不少于3日。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都可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上载明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本代理反映,否则,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经完全认可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意见函,本代理将不予受理。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予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八)《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 (九)《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来源: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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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西 富川瑶族自治县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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