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对象山县2018年晓塘乡、西周镇村土地利用规划,鹤浦镇村土地利用规划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BJX180183G; 二、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70万元 三、项目名称:象山县2018年晓塘乡、西周镇村土地利用规划,鹤浦镇村土地利用规划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四、采购(服务)内容: 序号 | 地域 | 编制内容 | 规划期限 | 1 | 鹤浦镇 | 编制鹤浦镇村土地利用规划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涉及5个行政村) | 近期:2018-2020年 远期:2018-2025年 | 2 | 晓塘乡 | 编制晓塘乡村土地利用规划(涉及1个行政村) | 3 | 西周镇 | 编制西周镇村土地利用规划(涉及1个行政村) |
五、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8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3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2、发售地点:投标人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919)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原件核对后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2、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且必须在2018年9月4日16:00之前缴入指定账户。 4、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银行帐号:2001 0122 0004 2254 8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9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 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三、联系人 采购单位: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欧灵 联系电话:0574-8952203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周艳 杜宏发 杨迪 叶原波 TEL:0574-83890892 15728003242(技术咨询)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