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7日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于下午发布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监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7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监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监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8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李健 0431-81335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619789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8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监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18-030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受采购人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监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2.2分包:第一包:询评估机构入围; 第二包:监管机构入围。 2.3服务期:第一包:招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0月10日止; 第二包:招标服务期限3年。 2.4招标范围:第一包:项目咨询评估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出具评估报告;对项目初步设计出具审查意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报告; 第二包:对审批类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对备案和核准类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同时专业范围最少有三项。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4 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单位社保证明。 3.5在长春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注册,以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为准)。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李健 电 话:0431-81335696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同时专业范围最少有三项。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4 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单位社保证明。5在长春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注册,以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为准)。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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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长春 招标 政府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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