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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2018)县高甲戏剧团《李光地》服装制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8月18日

时间:2018-08-18 06: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4965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 发布关于:安溪(2018)县高甲戏剧团《李光地》服装制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8月18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安溪(2018)县高甲戏剧团《李光地》服装制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8月18日

受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委托,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24]ZS[TP]2018002、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李光地》服装制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1、 项目编号:[350524]ZS[TP]2018002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李光地》服装制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谈判保证金
1
1-1演出服装1(批)407210
4072108144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人本人时提供)。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其将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因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17 16:56 报名截止时间2018-08-26 18: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8-2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8-27 09:00,福建省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9室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 地址:安溪县永安路68号

联系人姓名:陈海潮

联系电话:1595957042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与泉秀路交汇处远太大厦第9层3号

项目联系人:福建中顺安溪经办黄雄玲

联系电话:1334856399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8-17

                                                   


来源:福建福建省安溪县高甲戏剧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福建   谈判   资格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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