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1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于上午发布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园文化升级服务项目(0809-1841GDG33752)招标公告8月21日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的委托,对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园文化升级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56061-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园文化升级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49,171.63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付期 | 最高限价 | 校园文化升级及配套设施 | 1批 | 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中标人应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 9549171.63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并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证明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未记载完整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② 2017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出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担保函; ③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 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或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 4、(报名相关事项联系:詹小姐:020-83172166)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20日 至 2018年08月2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霍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老师 | 联系电话:020-8521119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 (三)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
| 联系人:华师大附属小学 | 联系电话:020-85215580-6780 |
| 传真:020-85215580-6668 | 邮编:510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
来源: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小学 广东 资格
上一篇: 2018年08月21日永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上午发布永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永靖县统办楼会议室改造工程空调及新排风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