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禄劝一中教师及学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X-LQYZJXSB-采购-2018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禄劝一中教师及学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YNZX-LQYZJXSB-采购-201807 1.3招标内容:禄劝一中教师及学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A包(教学设备)共计164802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1.4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包(A包、B包) 1.5交货时间及质量要求:A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累加计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质量要求:货物必须为全新产品并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验收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产品将被拒收或者取消供货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和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拒不服从配合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1.6送货地点:禄劝县第一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1.7付款方式:6:4付款方式,二年付清。 1.8 A包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8.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8.2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若检测报告或合格证随设备一起的在验收时候必须提供); 1.8.3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上门免费运行维护、清洁保养、安装等服务。 1.8.5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8.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