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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1日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海大厦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配套装修项目(办公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8月21日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海大厦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配套装修项目(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东海大厦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配套装修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FJAH2018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06962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先生、18606962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王,0595-225780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5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东海大厦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配套装修项目(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供应商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项目编号:FJAH2018017 2、投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投标货物一览表 3、资格标准: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4)谈判人应自行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7日(周六、日不售);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408室开标大厅)。 7、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玖仟肆佰元整(¥1099400元)。(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时,为无效投标)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9、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152300100100579352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10、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帐 号:7660110182600005205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注: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述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形式代缴投标保证金。 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8606962011 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508室 E-mail: fjf4@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578088 联系人:小陈、小王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4)谈判人应自行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提供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幢2408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福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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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福建 安吉 装修 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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