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1日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关于汉滨区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1日
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汉滨区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MSZBHB2018014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0915-817819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金州国际城5号楼2单元1501室(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 联系方式:0915-3229904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汉滨区江北区域环卫作业外包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用途:用于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456.85万元(818.95万元/年)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同时提供2018年1月以来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09:00-12:00,14:00-17:00时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安康市大桥路中段6-7号)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换。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09:30时 2、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3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江女士 0915-3229904 1399252217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巴山西路支行 帐 号:6105 0166 5300 0000 0112 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1日
来源:陕西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陕西 安康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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